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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改办高度肯定东兴法院司法改革成果

  发布时间:2010-06-28 10:46:17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孙万胜主任一行到东兴市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孙主任在听取东兴法院关于司法改革方面的汇报后,对该院近年来在不断探索法院改革之路上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认为该院所做出的司法改革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希望继续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推进审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广西指定的唯一的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近年来,该院积极从强化管理、整合资源等方面入手,深化改革,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审判工作的要求: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大调解机制扩大到法院以外。在开展“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该院注重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协调相衔接,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路子。与人大法工委、检察院、信访办、维稳办、劳动仲裁委员会、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机构建立了联动调解机制,与司法所在本院成立了人民调解室,借助这些部门的专业知识、社会经验以及人脉资源的优势,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多方联动的调解机制。

    刑事案件的量刑纳入庭审,实现量刑公正、公开、透明。为了使刑事案件量刑的轻重能在庭审中得到充分的辩论,实现量刑的高度透明,该院与检察院对如何实现将刑事案件的量刑纳入庭审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此基础上,该院明确规范了量刑的步骤、对具体量刑的情节进行了细化。目前该院审理的所有刑事案件,都已将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纳入法庭辩论,法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打破了过去定罪和量刑混合在一起的审理模式,保证了量刑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积极探索委托评估、拍卖监督制约机制。凡涉及需委托对有关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工作的,都公开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整个评估、拍卖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及本院纪检监察全程跟踪,并通知当事人和邀请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到场监督,形成其他部门、社会、当事人“三管齐下”的监督局面。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