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第三年,东兴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有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认真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止,该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9件,涉案被告人51人,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19人。
与以往相比,目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毒品犯罪分子在制毒、运毒、贩卖各个环节上分工明确,均为单线联系,更具隐蔽性。二、毒品种类增多。涉案案件仍以海洛因、冰毒为主要毒品类型,同时,出现了不少K粉、摇头丸、神仙水等价格比较便宜的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加。三、毒品即时交易趋于微量化。毒品犯罪分子为减少损失,多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毒品犯罪,审结的案件中毒品数量多为几克或零点几克。毒品犯罪形式的多样化,手段的隐蔽性等特征给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涉毒案件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该院加强了审理毒品案件的罪名确定、数量认定、刑罚适用、量刑情节的认定与适用、罚金刑的适用等问题调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审判对策。在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为切实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审理中,该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原则。尤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2008年以来共判处被告人罚金23万元,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或者罪行较轻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确保了审理毒品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