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是目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抓手,“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没有执法的公正廉洁,就不可能很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因此,公正廉洁司法对于人民法院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东兴市法院不断创新完善载体,通过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大力推行阳光审判,赋予了公正廉洁执法崭新的内容和生命力,真正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到了实处。
载体一:打造廉政教育基地 该院于2008年创建了防城港市第一个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建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从灵魂上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同时辅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刚柔相济,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做到了全院干警连续五年“零违纪”,提升了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公信力。该廉政教育基地成立后,成为了防城港市和广西区内外法院参观学习的的典范,廉政文化建设有特色、有亮点,得到了最高法院纪检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载体二:强化纪检监察职能 通过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约职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强化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以此维护和保证司法公正廉洁。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该院2010年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该院紧紧围绕“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四项职能,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并把重点放在监督防范职能上,由纪检监察部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关键环节,以平时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在立案环节方面,监督当事人是否通过不正当手段预先设定办案人、办案人员利用涉诉信访、咨询的机会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及违法替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努力在案件入口处消灭关系案、人情案;在审判环节方面,对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报”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刑事案件的缓刑、从轻减轻等量刑环节予以重点监督;在执行环节方面,对执行标的的查封、委托评估、拍卖等方面予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执行款物的保管、分配及发放上入手,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予以通报。做到立案、审判、执行环环相扣、层层落实、道道把关。通过强化监督,该院三年来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载体三:大力推行阳光审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推行阳光审判机制。 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在互联网上公示;二、推行判前征求意见制度。针对一些敏感、重大案件推行案件判前征求意见制度,由党组成员组成征求意见小组,广泛征求市委、纪委、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三、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法院参加座谈、通报情况,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法院工作。五、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首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2010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9.14%,是全市法院系统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最高的法院;其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并与法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对当事人的裁判结果异议进行判后答疑,借助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民风民俗,社会阅历丰富等特长优势,特别是借助人民陪审员属于“民”易被部分仇官者接受的特点,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2010年该院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