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古稀的老人龙某在吴某经营的家电商场选购时不慎摔伤,吴某不愿赔偿发生纠纷。6月30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联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促使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龙某是一名退休医生,2008年龙某在吴某经营的家电商场选购时不慎摔伤,龙某诉至法院,东兴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经营者吴某承担50%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吴某未按法院判决自动履行义务,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向吴某了解情况,吴某认为其经营的商场已设置警示标志,龙某摔伤,是其自身走路不小心造成,故吴某不服判决想要抗诉。执行法官邀请东兴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一起从执行和解方面做工作,法官、检察官多次找吴某说理释法,既让吴某知道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的严重后果,又站在吴某的角度分析问题,有分歧要协商莫伤和气,抗诉的话,双方都要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同时向龙某说明吴某的想法,争取龙某的理解和支持。在法官、检察官的来回奔波调解下,终于使吴某认识到应自动履行法院判决,龙某也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2011年6月30日,双方终于就给付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一次性付清赔偿款,该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在日常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法,以和解促执行,以执行促和解,实行一案一策,多方联动调解,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进行有机统一,最大限度的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