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的杨某、陈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酒后的误认伤人竟换了这么长的牢狱之灾。近日,两人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
现年19岁多的杨某、陈某是东兴市人。杨某因前年在东兴市某村被陈某某打伤,于是一直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陈某某。2010年2月的一个晚上,陈某到杨某家玩耍并喝了不少酒,之后两人商议到镇上吃宵夜。刚到镇上就发现有个人(受害人谭某)骑的摩托车很像陈某某的摩托车,就误以为谭某即为仇人陈某某,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追赶受害人谭某,将其打倒在地后两人分别掏出匕首和砍刀打伤受害人陈某某的大腿和手腕,之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并躲避抓捕。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某的伤属重伤。
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