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百业东兴”项目,位于东兴门户位置,是东兴市最大的商业投资项目,对于加快建设步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塑造新形象,带动东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4月5日上午9时,东兴法院在东兴市政法委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等部门全程监督下,由东兴市公安局密切配合,成功将被执行人建联公司滞留在百业东兴工程高层商住楼施工场地的板房拆除,将遗留的建筑材料等物品全部迁出,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2008年1月3日,申请执行人长和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联公司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约定长和公司将百业东兴工程发包给建联公司施工。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长和公司依法解除了合同。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建联公司撤离百业东兴工程高层商住楼施工场地。判决生效后,建联公司未能自动履行。为此,2011年11月29日,长和公司向东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兴法院受理申请后,为尽快解决纠纷,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决定依法对建联公司滞留在工地的板房进行拆除、清运其遗留的建材及设备。经过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风险评估预案,并将预案上报东兴市政法委,政法委领导高度关注,要求妥善处理,并指派一名领导担任指挥长。4月5日上午9时,全体执行人员,迅速赶赴执行现场,警戒组迅速对房屋外围进行警戒,拉起警戒线;警卫组负责现场安全警卫工作;执行组立即进入房内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控制。经过一整天的连续工作,有条不紊地将建联公司滞留在百业东兴工程高层商住楼施工场地的板房等设备全部拆解迁出。
该案依法强制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实际承包施工者熊某经法官说理教育后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