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公开,东兴市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新增补的7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审核、报批和任命手续办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与上一任人民陪审员相比,增补的陪审人员具有法律专业人员多、陪审时间多、专业技术人员多、调解能手多等特点。
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具有四大特色:(一)选任渠道宽: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推荐、自我推荐等形式相结合选任,依照法律严格标准,把好资格审查关,以确保高质量选任人民陪审员。(二)参审有保障:以随机抽取为主要方式,实现了陪审的随机性和广泛性。开庭前提前通知陪审人员并与陪审人员所在单位沟通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按时出庭,依法履行职责。(三)管理机制全: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办法,涵盖了岗前培训、考核奖惩、经费保障等内容,保证了人民陪审员机制高效有序运行。(四)作用发挥广: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的社会岗位,具有不同的社会阅历或者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弥补法官可能出现的思维漏洞,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2011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68件,其中刑事45件,民商事107件,行政16件,陪审率达到96.51%,陪审员参审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投诉,无一、二审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审判、调解、减压、联络、监督等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