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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邀请检察院监督执行工作成效佳

  发布时间:2012-05-29 08:43: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采取主动邀请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到场对法院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地预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执行部门在决定采取评估、拍卖、变卖措施前三日,将开展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取和评估、拍卖、变卖工作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书面通知检察院并报送相关材料复印件,检察院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员到场监督。检察院对法院随机确定的评估、拍卖机构及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评估、拍卖的,应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法院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查并作出回复或处置,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保障评估、拍卖工作正常进行。

    在上述措施实施的一年半时间里,该院共开展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12次,涉及金额达700多万元,东兴市检察院均派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到场率达100%。期间没有接到过一起当事人的投诉,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并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