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受害人家属在法院立案后一个月之内就拿到了赔偿款,避免了受害人一家夫亡子散的悲剧发生。
受害人林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留下无工作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妻子马某及两个刚满十岁的幼子大林、小林。
事故发生后,林家人按农村的惯例把大林、小林带回给其大伯抚养,理由是马某无能力抚养这两个孩子,更主要的是怕马某改嫁后孩子随别人姓,不管马某怎么苦苦哀求都无济于事,马某随时面临着夫亡子散的悲剧。案件到了法院,院领导随即启动“绿色通道”,并为原告减免了诉讼费,开庭前由案件主办法官通知肇事司机到法院,在法院确认的情况下预先支付6.8万元给原告方以解燃眉之急。
案件尽快开庭后,法律事实及责任清楚,但如果硬下判决,原告得到赔付可能是漫长的等待甚至遥遥无期。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多次找保险公司的主办人和领导沟通,希望该案能调解结案并马上赔付。经过不懈的努力,保险公司终于同意调解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完27万元的赔款,原告方也同时谅解了肇事司机的行为。至此,林家人也只好把两个儿子还给马某抚养,避免了妇女马某夫亡子散的悲剧发生。在之后的刑事案件中,肇事司机因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也获得了缓刑避免牢狱之灾。事后,主办法官回访马某一家,得知一家人在东兴市生活得很好,两个儿子在上学,马某也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维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