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东兴法院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律师座谈会
作者:黄晓燕  发布时间:2013-05-07 15:43:01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东兴法院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律师座谈会,防城港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共15人应邀参加了座谈会。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4月26日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座谈会上,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全体法官认真地倾听了律师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李云鹏院长表示,法官与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等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双方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此,该院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会遵循尊重、理解、友善的原则,合法、合理、合情地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并提出了善待律师的15条意见,如:开通律师免检通道;为律师提供休息区,提供茶水等,并提供停车、阅卷、复印等方面的便利,以及保护律师在法院期间的人身安全;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当认真听取诉讼双方意见,不偏袒一方和发表倾向性意见;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如确有必要打断的,法官应使用平和语气提醒;制作裁判文书时对律师的意见给予客观、全面归纳、评述,并阐明采纳或不采纳理由;建立人民法院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邀请法学专家授课培训或举办业务培训时邀请律师参加;与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官律师互相通报制度,及时向对方通报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等等。

   在座谈会上,李院长还特别就法院与律师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提出了合作意愿,明确律师的代理词除交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外还可交分管院长,院领导会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通过强化辩护权,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实现司法公正的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减少案件的上诉、上访。并邀请律师参加“大调解”工作,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最大可能促成调解,对没有调解可能的、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及时裁判,并请律师积极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

   律师代表们对法院主动处理好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积极态度表示十分赞同,纷纷表示恪守职业道德,共同塑造法官、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黄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