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你有下车后一摁遥控锁就走的习惯吗?你有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车上的习惯吗?如果有,可要当心了。37岁男子张某某,以采用汽车信号干扰器、拦截器干扰车主遥控锁车的方式,乘车主锁车离开之机秘密窃取车内财物。近日,东兴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
张某某因无业缺钱用,遂计划买汽车车锁的电子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以盗取车上的财物。2012年9月30日1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携带从网上购买的汽车电子锁干扰器来到东兴市兴东路新利客隆超市门前寻找作案目标。当被害人杨某某和儿子杨某某等人驾乘车银白色“宝马X6”越野型轿车在利客隆超市门前下车锁车时,被告人张尚宇利用电子干扰器进行干扰,致使被害人的汽车不能锁车。在被害人杨某某等人进入超市后,被告人张某某打开该车盗走车上的密码箱一个,后逃至某小区将密码箱摔坏,从中取出现金55000元人民币。
被告人张某某在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执行数罪并罚,东兴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有车一族:在停泊爱车时要注意,一要带好随身所携带的贵重物品,切莫在车内放置财物,防止受损,不便携带时要妥善置放于车内隐蔽处;二要在使用遥控上锁后动手确认车门是否完全上锁,不要仓促图快,以防患于未然;三要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迹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