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3年8月1日,上海市高院陈雪明等四名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的视频在网上曝光。2013年8月8日,经过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此次涉嫖的法官3人被撤职,1人被免职。上海这几名法官集体招嫖,实属龌龊之事,令人不齿,舆论哗然,严重糟蹋了法官的职业形象,玷污了法官职业的神圣。
是什么致使这几名法官敢众目昭彰地集体招嫖?是什么造成这几名法官把法官职业伦理的约束抛到九霄云外,肆无忌惮地玷污法官伦理和职业道德?是什么致使这几名代表公平正义的司法人员敢公然践踏法律?难道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只剩下灯红酒绿、奢靡之风,连这几名法官都抵不住诱惑了?难道是因为法官职业伦理已沦亡,导致这几名法官不能自我,自甘堕落,自我毁灭?难道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已成具文,不值得这几名法官去信仰,去守护,去践行?总而言之,这几名法官对法律已失去信仰,并丧失法官伦理和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与其他职业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法官职业具有神圣性,这里的神圣不是指法官是神,是神的化身,而是指法官是司法者,其职业具有神圣的一面。具体而言,法官职业之所以神圣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法官是司法人员,是唯一的专门负责对案件事实依据制定好的法律以审慎的方式进行裁决的职业。法官的工作由判断事实和适用法律两大块构成。判断事实,要求法官必须是卓尔不群,具有明察秋毫,明辨事理的能力;适用法律,要求法官能够娴熟准确地掌握和公正、不偏不倚,审慎地应用法律。进一步而言,与其他职业群体相比,法官就要刚正不阿,公正廉洁,超凡脱俗;其次从法官产生的渊源来看,法官是司法人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从中文“法官”字面上看,“法”在先,“官”在后,由“法”和“官”共同构成,可直接理解为专门掌管“法律”或“司法”的官员。“法官”的英文单词为“judge”,作为动词中文为“审判”、“评判”,从“judge”的单词构造和词的含义中可知与“justice”直接相通,因为“justice”也可译为“法官”或“审判员”,而“justice”的原意为“正义”、“公正”,且“司法”的英译文为“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按照字面意思,“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中译文表示“正义或公正”的“管理或适用”,书面的翻译即“司法”。从法官的英文翻译可看出在英美法系中的“法官”的渊源是“公平”、“正义”的代表或化身,与大陆法系法官的渊源和意思大同小异;最后,从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所穿的法袍可突显到法官职业的神圣。无论是西方国家的法官,还是我国抑或日本的法官,在庭审中都要身着法袍,这是法官庭审中必备的礼仪。法官的法袍不是一般的长袍,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独具一格的。世界各国的法袍不尽相同,但是无论差别多大,各国的法袍都必须使法官穿上后体现出端庄,大气,威严,刚正不阿。法袍必须具有这样的功能和意义,进一步而言,法袍体现出法官的神圣。在欧洲盛行这样的说法,在世俗世界只有三种人可以穿长袍,医生、神父和法官,这三种人之所以可以穿长袍,因为他们代表上帝(神)的意旨,治理世俗社会,医生医治人的身体,神父医治人的精神(灵魂),法官医治社会(维护社会正义)。法袍具有彰显法官代表上帝治理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体现出法官代表正义、公平,以及法官职业的神圣。
法官职业的神圣是一种精神上的或意识上的存在,是法官之所以是司法人员的意识条件,之于法官无比重要,法官职业的神圣与法官的关系好比灵魂与人的身体的关系。法官职业的神圣可以用特定的思维和语言去感知和表达,从根本上讲,法官职业的神圣可以通过司法实践展现出来,不仅是法官可以亲身感受自身职业的神圣,社会大众也可以通过法官的实践活动感知到。换个说法,法官是特殊的人,之于法官职业的神圣。从自然法学派角度而言,法官职业代表着人类社会维系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公正、正义。然而,法官也是人,不可能超越自然成为神,法官一样具有人的一般特性,法官一样会犯错。但是法官职业的神圣,促使法官必须超凡脱俗,刚正不阿,端庄大气,规行矩步,度己以绳。只有这样法官方可作为司法权的代表,正义、公平的化身。这也是法官职业性质所决定,法官职业价值所要求。
当前正值我国法治建设极佳时期,绝大多数法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坚守司法正义和司法公正,积极投身司法工作,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法治建设队伍中,不能百分百确保没有队员丧失法官伦理道德,做出玷污司法的廉洁、亵渎法官职业的神圣、糟蹋法官的形象之事。上海市高院陈雪明等四名法官集体招嫖的行为已成了“老鼠屎”,破坏了人们憧憬中的司法队伍辛苦“熬制”的法治理想之“汤”,使得正在大步发展和前进的法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引起舆论批判的矛头指向司法队伍,质疑法官职业道德水准。法官作为法律的行使者,公平正义的代表,法官在社会上的任何一举一动,都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而且当前网络民意汹涌,媒体所向披靡。法官去风月场所与普通人去风月场所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明显不一样,法官去风月场所不仅损坏法官个人的道德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更亵渎了法官职业的神圣。
我们的社会正在蓬勃发展、向前推进,但在发展中伴随着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一些人不再坚持艰苦朴素,克勤克俭,而是崇尚享乐主义,过着骄奢淫逸,醉生梦死的生活。这些不良现象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不仅使深陷其中的人腐朽堕落,不求上进,也很容易感染到一些精神脆弱、经不起诱惑的人,最后都成为社会的败类和蛀虫。当上海法官集体招嫖的新闻爆出,犹如重磅炸弹,不仅在社会大众炸开,也在法官群体中炸开。法官集体招嫖?这是我国法官职业建制以来令法官难以启齿,感到最为羞赧的事件,现已摆在全国二十多万法官面前。随着时间的推移,“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一事在网络和媒体中会慢慢平息,以至消逝,但是,这“事件”已成为我国法官耻辱的符号。对此,作为法官,我们除了愤怒,谴责,羞愧外,我们要勇敢地向法官圈子内的腐败行为宣战,向腐败奢靡的社会风气说“不”,好好反思,引以为戒,切记不可重蹈覆辙,并坚守法官职业伦理,保守节操,珍视法官职业的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