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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9万元赌博获刑三年
作者: 吴祖环 朱晓祯  发布时间:2013-11-13 10:07:52 打印 字号: | |
  一个部门经理为了赌博,竟打起了挪用公司公款的歪主意,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交来的15笔工程款近9万元放进了个人“腰包”,最后赌博输得血本无归。2013年10月12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何某某今年34岁,担任东兴市某装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何某某利用联系工程业务、收取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将收到的10个客户的15笔工程款共计人民币87979元挪用后供其作为赌资挥霍一空,至今尚未退还。2013年3月4日,何某某在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港路苏荷烧烤吧门口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何某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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