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被告人陆某因为女友与同事发生口角,血气方刚的他替女友出气用“牛百叶”尖刀捅了对方两刀,将被害人打成重伤,除了赔偿被害人赔偿金外,还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陆某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包某与被害人庞某在东兴市东兴镇黄花岗路57号兰州拉面馆打工,包某负责柜台听电话接订单,庞某负责开车送外卖。2012年12月22日20时许,庞某因不满包某经常写错电话号码而“白送饭盒”发生争吵,被告人陆某因女友包某与庞某口角时“吃了亏”,便纠集讲哥们义气的同案人“雷公”、“阿飞”、“江三”到兰州拉面馆门前殴打庞某。在殴打过程中,陆某拿出一把“牛百叶”尖刀往庞某身上捅了两刀,致使庞某右下腹部及右臀部受伤,后陆某等4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庞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陆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陆某当庭表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