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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2.20” 持枪抢劫海关缉私物品案今日宣判 五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作者:龙剑  发布时间:2013-12-05 15:30:54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2.20”持枪抢劫海关缉私物品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威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彭德生、谢旺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并处罚金;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殷进发、梁邦富有期徒刑四年。

东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初,被告人殷进发联系被告人梁邦富,让其设法购买二支散弹枪,并将5000元人民币交予被告人陈威,让陈威与梁邦富联系,由其二人负责购买枪支。后被告人陈威、梁邦富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成功购得二支枪支,并意图将枪支带回广西东兴市,途中陈威电话告知被告人殷进发已购得两支散弹枪。被告人殷进发遂安排好车辆,避开广西东兴横江检查站接应陈威、梁邦富二人回到东兴市,并交待由陈威负责保管枪支。经鉴定,涉案二支枪支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12#制式猎枪。

2013年2月20日0时许,东兴海关执法人员刘锋、陆振挺、李国军等人驾车在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附近查获由黄业吉驾驶的一辆装载有走私香烟的面包车,并将黄业吉及装载有走私香烟的面包车押往东兴市区。被告人陈威得知黄业吉及走私货物被海关查获后,随即驾驶一辆本田雅阁牌小轿车搭乘被告人谢旺、彭德生、黄福保前往拦截。被告人陈威一伙在东兴市S312国道上截停被害人刘锋等人驾驶的车辆以及被查获的面包车,殷德进亦驾驶一辆面包车过来一同拦截。被告人陈威、彭德生各持一支猎枪逼退刘锋等人,被告人谢旺走向被查获的面包车,欲开车离开未果,后由殷德进开走被查获的装载走私香烟的面包车。案发后,被告人谢旺、彭德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鉴定,涉案二支枪支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12#制式猎枪。

东兴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殷进发、陈威、梁邦富非法买卖枪支,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陈威、谢旺、彭德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公共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在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压打击北仑河沿河流域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大背景下,发生了这起持枪抢劫海关查扣走私货物物品的案件。东兴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审理,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详细研究案情,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此案的宣判对妨害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的犯罪分子予以了严惩,积极配合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效维护了边境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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