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东兴法院:“五一”公车不“劳动” 一律封存不许用
  发布时间:2014-06-11 10:08:10 打印 字号: | |
  整个五一劳动节假日期间,东兴市人民法院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于机关院中,与全院干警一同“放假”。

今年以来,东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坚决反“四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节假日期间除个别警车供值班专用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于机关院中封存,公车钥匙交到法警大队处统一保管,并安排监察人员在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有效地防止了节假日公车私用的不良现象。

作者:裴玉洁

单位:东兴法院

联系电话:0770-7680186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