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按照东兴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围绕内容精、形式新、效果好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为党员干部大补“精神之钙”。
一是集中学习不打折扣。每周组织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利用两个小时以上进行集中学习,每月组织院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两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防城港市市委书记金湘军同志在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市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文件资料。
二是个人学习不讲条件。东兴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上级文件、领导讲话和必读书目。通过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进行深入思考,确保学有所获。同时,通过读书看报、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学习,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达到了深化认识、坚定信念的目的。
三是交流讨论不搞形式。东兴法院院党组中心组以组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讨论会的方式,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重点学习书目,围绕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入讨论,集体“充电”。每一个党组成员都结合分管工作查摆自身和院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就如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如何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
四是创新方式不走过场。组织观看教育片。2014年3月25日,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参考片,重点组织观看廉洁从政或者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电教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感。开展“学习革命先烈、弘扬优良传统”现场体验学习活动。2014年4月8日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共东兴支部成立纪念碑和中越人民革命烈士纪念碑参加现场体验学习活动,提升了干警 “感恩、责任、奉献”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意识。
作者:裴玉洁 黄晓燕 联系方式:0770-7680186
单位: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