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为弱势群体分忧解难,力求为儿童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法官不定期到辖区中小学校,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发放普法材料,使少年儿童及时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二,加大调解力度。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案结事了。
三,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号码。对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结合案情,邀请妇联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儿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四,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防止伤害其身心健康;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重视帮教工作,成立帮教组织,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作者:裴玉洁
单位: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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