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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提升当庭裁判率 促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4-06-11 10:22:28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采取三项举措全力提升当庭裁判率。今年1-6月份共审结案件614件,当庭裁判553件,当庭裁判率达到90%,该指标排名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实行庭前调解制度。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将庭前调解贯穿于庭前准备的各个环节,注重释法析理,充分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选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灵活采取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巧借合力,提高调解质效,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强化庭审功能。公开审理是法院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定形式。通过强化当事人的当庭举证、质证和法官的当庭认证,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对调撤案件做到当天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申请报结;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被告缺席的案件,做到开庭当天撰写判决书、宣判、申请报结,进一步提高当庭宣判率。

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业务学习,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功底、驾御庭审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邀请资深法官来院讲解法律业务,组织学习研讨,力求达到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理解法条到位、分析适用准确。

 

者:裴玉洁      单位:东兴法院        联系方式:0770-7680186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