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院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目标,2014年8月前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应达到本院法官人数的70%。东兴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6月25日,该院新选任的12名人民陪审员经东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走上陪审岗位。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2人,与法官人数比例是116%,超过了自治区高院要求达到的比例,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此次新增的人民陪审员中,吸收了社会不同行业、年龄、民族的人员,有医生、工程师、企业家、基层干部、个体工商户,有全国、防城港市及东兴市的各级人大代表,有政协委员;年龄从60后到90后各年龄层段都有代表。此次选任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经社会选拔,组织推荐,本院与司法局联合考核,人大任命,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主要选任标准,把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选任指标。此次新任的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扩大了该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为人民法院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密切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该院还重新调整了人民陪审员出庭补助,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
作者:黄晓燕 单位:东兴法院 电话:077076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