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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学习贯彻罗殿龙院长批示精神 在群众路线中迈出坚定步伐

  发布时间:2014-07-30 10:35:25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对《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载的东兴市人民法院《息医患纠纷 解群众心结》一文作出重要批示,对东兴法院积极探索解决医疗纠纷新机制,创建医疗巡回法庭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批示中指出东兴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把医患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诉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号召全区法院向东兴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

东兴法院在收到罗殿龙院长重要批示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于第一时间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罗院长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深刻领会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罗殿龙院长的批示既是对东兴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全体干警要院长的批示为契机,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为民务实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讨论学习。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动脑筋,积极思考,组织讨论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怎样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多深入基层,多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事放在首要位置,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责任意识,让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作者:裴玉洁  单位 :东兴法院 联系电话:0770-768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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