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法院对三年以来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研时发现,截至2014年12月,所审结的47件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未成年涉毒案件达11件11人,涉及罪名主要为贩卖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以贩养吸、受人指使、监管断层等正成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的新特点。
未成年人涉毒以贩养吸成趋势
据统计,在这11名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有8人有吸毒史。这些未成年人在一些娱乐场所、游戏机室等地方结交社会青年后,处于猎奇、侥幸的心理吸食毒品,从此染上毒瘾。面对着高昂的毒资,缺少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渐渐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不但成为毒品犯罪的受害者,也成为了毒品的传播者。
贩毒运毒多受成年人指使
在每一起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均有成年人直接参与、策划或者唆使,这些未成年人往往扮演着毒品传递者的角色,主要负责收钱、送“货”、运“货”等,获利仅仅为几十块到几百块钱不等。2013年12月东兴法院审理的一起运输毒品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简某仅出于对“毒犯大哥”赠送自己一双新运动鞋的感谢,按照“毒犯大哥”的指示,将一批“冰毒”运往东兴市,后被边防武警抓获。简某也因运输“冰毒”498.8克被处以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九成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存在家庭、学校监管断层
据分析发现,在东兴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家长在孩子因涉毒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才知道孩子“闯祸”。过早脱离家庭、学校监管成为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为单亲家庭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部分父母对孩子所尽的监护责任仅仅停留在解决温饱问题上,根本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成长。由于缺少家庭的关爱,未成年人缺少对社会的责任感,自暴自弃。另一方面,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处在辍学待业状态,进入社会过早,文化程度低造成是非辨别能力较差,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侵袭,结交到一些“社会上”的朋友,进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针对上述新特点,东兴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并采用司法建议、联合行动等形式,参与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与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破解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难题。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龙剑 18677033762
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北仑大道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