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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法院借势而为助推宣传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5-05-25 15:34:5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东兴市法院不断深化对宣传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宣传信息工作开展,为法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基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先后被评为2013、2014年度 “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2014年度防城港市法院新闻宣传及信息绩效考评一等奖、2014年东兴市党委系统信息上报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该院党组非常重视宣传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选任16名文笔功底扎实的干警作为宣传骨干力量,为新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同时,不定期召开宣传信息工作会,专题分析、讨论、研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每个时期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落实。

二是抢抓机遇,提高新闻宣传策划能力。2014年该院在司法便民举措上不断进行大胆创新,先后成立了东兴法院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和东兴法院驻东兴市人民医院纠纷巡回法庭,该院党组紧紧抓住机会,组织力量围绕“两个巡回法庭”进行了重点策划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在宣传手段方面,重点突出了思维创新、方式创新、科技创新三大特色,以“小法庭”服务边贸“大市场”为切入点,通过生动详实的案例,充分展示了“国门法院”的良好形象;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在宣传方法上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系统总结了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两个“巡回法庭”的做法先后得到了《人民法院报》、《广西新闻》、中国法院网等多家重点媒体的报道。

三是宣传法院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该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宣传工作,对该院一名女法官在下乡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面对父子争执挥刀相向的危急时刻,奋不顾身、挺身挡刀的先进事迹进行系列报道,多个国家级媒体上刊登报道、转载,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与良好反响。“挡刀女法官”骆巧瑜的先进事迹被作为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锋模范,大力弘扬,获得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批示。东兴市、防城港市中院、防城港市政法委、自治区高院先后作出向骆巧瑜同志学习的决定,全区各级法院掀起了学习骆巧瑜事迹的强大热潮,法院为民务实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凸显。

四是借势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该院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主动向媒体发布有质量的新闻信息,主动为媒体的正当新闻采访提供必要便利条件,以开放姿态加深理解,寻求共赢。比如,2014年9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东兴市人民法院先后举行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该院在自治区高院的领导下对集中宣判的宣传进行了重点策划,邀请多位地市级与省级媒体的记者前来进行报道宣传,充分向社会展示该院在边贸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新成绩。

五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该院紧跟时代潮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诉前咨询、诉中查询、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比如,为方便当事人,节约办案成本,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该院开创了电话调解、短信调解、QQ调解等调解方式,实现“阳光司法”。同时,通过法院微信平台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并发动广大干警互相关注、转发,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