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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法官回访离婚案件当事人  促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5-11-18 15:38:49 打印 字号: | |

   “李法官,谢谢你们来看我,要不是您,我们家早就散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父亲握着李金花法官的手这样说道。

     为了了解调解和好后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生活情况,2015111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李金花与书记员前往东兴镇竹围组,对一个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进行回访。

     原告何某与被告江某于2008年认识不久即同居生活,婚后育有两女一男。2013年,何某无意中看到江某在手机微信上与别的男人发暧昧信息,便与江某就此事进行争吵,江某一气之下抛家弃子,两年来对子女不闻不问,没有做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期间,何某曾多次恳求江某看在子女的份上,能够回来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但都遭到江某的拒绝。

     无奈之下,20155月,何某将江某诉至东兴法院,要求双方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判决江某每个月支付三个小孩的生活抚养费2000元。而在此之前,江某就以何某有家庭暴力为由,向东兴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希望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以没有经济收入为由,拒绝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该案经过主办法官李金花多次调解,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1116日,李金花法官到何某家中进行回访,问及何某以及江某现在的感情状况时,当事人父亲说道:“现在他们两个已经和好如初,共同承担起抚养女子的义务。”

 

据悉,该院积极开展家事案件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排除隐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