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恶意欠债不还   “老赖”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5-11-23 08:46:34 打印 字号: | |

东兴一女子吴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51019日被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同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是今年东兴市首例移交公安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逮捕的拒执罪案件。20151118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

2013年,被执行人吴某向自己的好友甘某借款10万元,一直未偿还,甘某于201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5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吴某偿还甘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的义务。经法院调查,吴某实际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余额显示吴某实际上有能力偿还对甘某的债务。2014815日,人民法院依法向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吴某迟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并为了隐匿财产,将实际由其购买的白色马自达轿车转卖他人,得款人民币8万元。

由于吴某一直未履行债务,导致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正常执行,最终她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审理此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吴某法律意识淡薄,持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老赖”思维,恶意欠钱不还,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