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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法情理”交融  促离婚夫妻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5-12-08 15:11:07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你好,我想到法院履行我的还款义务。”128日,一起离婚纠纷的被执行人陈某带着15万元现金来到东兴市人民法院,和其前妻即申请人黄某当场签下和解协议书,一起历史几个月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原为夫妻,因离婚而起纠纷,于2015810日到法院立案。按照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陈某应支付60万元给申请人黄某,他们的双胞胎儿子由前妻黄某抚养。但是调解后,陈某只按约定给付了其中的45万元,尚余15万元迟迟没有给付,于是黄某向东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陈某多次推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其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都借口说在外地没回来。814日,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车辆和其现妻共有的一套房子。面对其车辆价值远不足还款,房屋无法处理的情况,执行法官法理、情理交融地做陈某思想工作,一方面,用法律震慑陈某,告知其如果未如实报告财产(隐瞒车辆),将依法对其拘留乃至判刑;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陈某不能让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对父亲失望,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通过近一周的劝导,被执行人陈某终于积极筹款,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夫妻两人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