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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过程起争执  男子砸车报复入狱

  发布时间:2015-12-11 15:47:32 打印 字号: | |

广西东兴市一男子在行车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为报复竟伙同他人全城寻找该车主车辆,只为砸车泄愤。2015129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109日,被告人廖驾驶摩托车行至东兴市民族路饭店附近时,差点与被害人骆驾驶的越野车相撞。廖骆某骂后将此事告知朋友八仔,两人商量去砸车。廖准备一块石头后搭乘八仔驾驶的助力车在东兴市区寻找该车,在东兴市民族路发现该车后,廖冰用事先准备的石头砸碎该车的后挡风玻璃。经鉴定,越野车的后挡风玻璃价值人民币8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