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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现场被抓获  男子领刑8年

  发布时间:2015-12-16 15:10:22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2月15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黄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3日被告人黄某接到购毒者骆某要求购买毒品的电话后,携带毒品到约定地点与骆某交易,交易结束后二人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购买者骆某处缴获疑似毒品1小包,从被告人骆某处缴获疑似毒品1小包,并从其驾驶的摩托车内缴获晶体疑似毒品K粉6小包、液体状疑似毒品神仙水4瓶。经检验,缴获晶体状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氯胺酮,液体状疑似毒品中均检出MDMA。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MDMA(俗称神仙水)、氯胺酮(俗称K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做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