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东兴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服从法院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东兴市人民法院邀请陪审员参加审理的刑事案件有192起,民事案件397起,行政案件3起,参与调解的民事纠纷22起,参与审理中院一审刑事案件19起。参审率100%。
东兴市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任用、培训、管理等工作。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大显身手,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提升了法院的形象,提高了司法效益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