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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6-01-12 15:08:14 打印 字号: | |

“母亲生病住院了,现医药费也是个问题,没想到还能领到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真是万分感谢啊!”2016年1月11日,在东兴市人民法院,黄某从该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不停地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

黄某的母亲刘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受害人,2011年10月10日的一个上午,被告陈某驾驶中型客车沿防城港市滨海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因车辆失控致使车辆越过中心花隔离带,撞向对面车道由黄某驾驶原告刘某搭乘的小客车,造成原告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法官调解,被告答应赔付原告6万元。后因被告未履行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兴法官执行局法官经多次查询都无法查到被执行人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得知黄某的母亲刘某生病后,立即为黄某申请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大多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执行人下落不明造成执行困难,以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和人身伤害案件居多。东兴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考虑到春节过年的特殊性,每年救助款都安排在春节前发放。救助金的发放,能够暂时缓解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让申请人不致于因案件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