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想搭飞机和动车都被拒绝了,我要马上履行剩余的案款,请求您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中解除!”2016年1月12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打来的电话。
被执行人朱某一直以来都在与法官玩“躲猫猫”,从未露面,也无法联系,而今为何主动上门还钱?原来,朱某是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法院公布了第三批失信人黑名单,朱某便是失信黑名单之一,前些日子朱某想搭乘飞机返回老家,不料,买票时被拒,转买动车票也被拒绝,只好乖乖的来法院还钱。
原告黄某与被告朱某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后,朱某答应支付黄某其处工作期间所有加班费及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15000元,于2015年2月7日前全额支付,但一直未履行完毕,尚欠8000元迟迟不还,2015年7月24日,黄某向东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用了很多方法都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朱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直至东兴市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失信人黑名单后,朱某发现自己被限制出行,才出现本文开头那一幕。
1月12日,朱某把剩余的案款交到了法院,使该案得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