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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问女友要钱买衣服遭拒  连盗三家服饰店

  发布时间:2016-03-29 10:48:54 打印 字号: | |

因问女友要钱去买新衣服遭拒,东兴市一男子于夜间一小时内连续在三家服饰店行窃。2016年3月28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江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江某曾因犯抢劫罪入狱7年,2015年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江某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女友生活。2015年10月,江某想添置新衣,于是请女友“拨款”,不料遭到其女友拒绝。10月6日,本性难移的江某萌生了去商店偷衣服的念头。当晚22时许,江某驾驶一辆二手摩托车前往东兴镇某商业街,潜入一家内衣店,盗走店主施某摆放在衣架上的三件黑色男士短袖T恤。随后,江某步行至某运动品牌专卖店,盗走两只款式相同、尺码不同的女士休闲运动鞋。在盗鞋之后,江某前往某服装品牌店中盗走两条长筒牛仔裤,出门后发现尺码不合适,欲返回店中更换,被店主符某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龙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