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调解,被告李某当场履行义务,向原告阮某返还4万余元欠款。
2013年5月,被告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生意,遂向原告阮某借款21万元。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原告阮某便将借款足额交付给被告李某,并约定借款期限从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不料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非但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的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
针对“老赖”的规避行为,东兴法院执行法官展开强烈的反规避执行攻势。5月25日上午,该院执行法官成功将被告李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李某与阮某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李某主动向原告阮某返还四万八千元的欠款,余款将分四期返还,于2019年5月前全部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