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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新电车390元“贱卖” 男子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6-06-08 10:55:55 打印 字号: | |

    东兴市一名无业男子专门盗窃新电动车,以三百余元的价格“贱卖”,最终锒铛入狱又受罚,得不偿失。67日下午,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郑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1019日凌晨2点,郑某前往东兴镇某路一民居后门,将一辆九成新的红色电动车盗走。1022日凌晨4点,郑某再度前往东兴市某俱乐部旁,将一辆八成新的白色电动车盗走。经鉴定,两部涉案电动车分别价值2920元、2134元。

1019日凌晨,郑某在将九成新红色电动车盗走后便寻到一名“买家”。这部价值2900余元的电动车,郑某仅“开价”500元,而买方还进行了“砍价”,称自己身上只有390元,问郑某能否便宜出售,郑某当即爽快地答应以390元价格将电动车卖给了这名男子。23日,连续作案的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