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东兴当地频繁出现走私分子驾驶无牌、套牌车辆,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超速行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现象,东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无牌、套牌车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以提升群众安全感。7月7日,东兴法院决定逮捕三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的被告人陈某、彭某、简某。
2016年1月15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套牌小型面包车沿S312线西侧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时,碰撞到被害人阮某后逃离现场,造成阮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陈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阮某无责任。
2015年11月5日5时许,被告人彭某驾驶套牌越野车沿东兴市东兴镇东盟大道行驶至罗浮新桥时,碰撞到骑自行车的叶某,造成叶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彭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叶某无责任。
2014年11月7日17时许,被告人简某驾驶无牌面包车从东兴市往防城方向行驶,在横穿滨海公路时与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叶某某相撞,致叶某某死亡。经经交警部门鉴定,简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叶某某无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被告人简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