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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以“有关系”为名设局诈骗 男子获刑五年半

  发布时间:2016-08-04 17:06:01 打印 字号: | |

东兴一男子为谋取钱财,自称“有关系”设局诈骗,最终锒铛入狱。201684日上午,东兴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许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25.3万元。

201356月份,被告人许某以“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事业编制及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燕、朱某19.3万元。201556月份,许某又以其“有关系”可以帮安排事业编制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喜13万元。许某拿到钱后均没有按约定办理相关事项,而是将骗取的钱用于租房、租车及个人日常开销。事后,被告人许某退还被害人朱某燕、朱某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许某依法应当退赔,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