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明显增多。为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15年4月以来,该院积极试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7月29日,该院被广西区高院指定为第二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试点法院,在已试行刑事速裁工作的基础上,该院不断探索,推进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联合多部门探讨建立简案快审机制。为顺利铺开“简案快审”试点工作,该院于2015年4月已制定《刑事案件简易(速裁)程序暂行方案》的基础上,积极与东兴市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共同对简案快审程序适用案件的范围、条件、审理期限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建立、完善简案快审机制,以“制度先行”的理念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组成简案快审合议庭。为实现简案快办、提高效率的规模效应,该院确定由2名审判员和2名书记员,组成隶属刑事审判庭的快审合议庭。刑事审判庭负责对符合简案快审受案范围的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认知、选择适用简案快审程序审理案件。
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原则。该院刑事审判庭对简案快审程序采用“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以及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以提升审判工作效率。简案快审程序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减程序不减权利,更加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尊重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