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开通运行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这一新信息化手段的优势,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较好成效。9月8日,该院使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执行案。
2015年5月7日18时许,崔某某与某饭店的员工黄某因拉客在万尾市场引发纠纷,崔某某先用海鲜摊上的水泼向黄某,并把黄某按到在地,之后被市场管理员劝开,随后,周某某得知其店员黄某被殴打,来到现场时动手推崔某某,崔某某反击,麦某某跟着冲上前参与动手殴打周某某,致使周某某脑震荡、双肺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
周某某于2015年11月9日将崔某某、麦某某告上东兴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药费,在2009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东兴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崔某某、麦某某赔偿原告周某某损失一万三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崔某某、麦某某并未履行其义务,申请人周某某于2016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崔某某、麦某某,但两人一直置之不理。为此,主办法官登录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崔某某、麦某某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询,系统很快反馈出崔某某在中国银行东兴市兴东路支行有存款。为顺利执结该案,经过合议庭合议,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将一万三千元予以扣划,并将钱款发放给申请人周某某。
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行以来,东兴法院查到了多起财产线索并结案,大大提高了执行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