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东兴法院:家事法官上门调解 遗产继承僵局终化解

  发布时间:2016-11-02 14:52:10 打印 字号: | |

    

东兴法院:家事法官上门调解 遗产继承僵局终化解

     2016年11月1日,深秋的天黑得早,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两位法官带着两位法警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法院,已经是华灯初上。家事法官们加班工作,上门调解,为一个因遗产继承问题而面临分崩离析的大家庭弥合了裂痕。

     遗产继承案的原告施某甲、施某乙、被告施某丙与第三人施某丁是同胞亲兄弟,四人父亲施某是东兴市某小学退休教师,原本独居,前几年搬去与被告同住,直至2015年5月病故,享年95岁。同年8月,东兴市人社局作出批复发给遗属丧葬费、三个月工资及抚恤金合计6万多元。该笔资金及施某银行存款4万多元均由被告负责保管。另外,为施某办理丧葬事宜收取的人情费用约3万多元,在扣除必要开支后,还剩余7-8万元。四兄弟对遗产数额有不同意见,被告施某丙认为其晚年照顾父亲应多分遗产。兄弟间的关系由于一笔遗产的问题,越闹越僵,互不来往,最后走上了法庭。

     10月18日收到该案,家事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存在亲情关系的特殊性,并没有简单地直接开庭、依法判案,而是依照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原则先行调解。经居中协调,11月1日,当事人各方终于坐到了一起,在法官的主持下商量解决问题。一开始,气氛仍很不和谐,家事法官到达调解现场即被告家时,各家兄弟甚至不愿意进被告家门,各人在门外相对无语。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七点,经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法律释明,先核实遗产总数,再分析办理丧事等大概花费的数额,利用悼唁人数进行倒推计算吃饭桌数及每桌的菜钱,再扣去埋葬费和请师父作法事的钱,最终确定了剩余72 000元左右,各方当事人终于打开了心结,亲情慢慢地回归这个大家庭。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第三人施某丁还自愿为两原告支付诉讼费9 00元及律师费1 000元,各方最终达成遗产分割协议。

     在调解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插曲,在法官查明施某还有一个女儿施某戊的情况下,根据男女平等原则,主动通知施某戊参与调解。在施某戊明确表示要参与遗产分割时,把施某戊列入继承人名单并参与调解分割遗产,既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以后出现家庭纠纷的新的爆发点。

     由于家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多具有紧密而复杂的亲缘、血缘关系,为避免诉讼案件给家庭亲情留下不可挽回的伤痕,东兴法院家事法庭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中,吸取“和为贵”的传统家庭文化精华,探索家事纠纷调解化解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家庭纠纷对当事人各方造成心灵创伤、家庭裂痕。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