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六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原告选择撤诉,圆满解决纷争。
据了解,被告在原告处购买了商品房,被告交完首付款后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完全部购房款。被告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后,情绪激动,在庭前就集体找到主办法官吐苦水,称其所购买的楼盘去年停工了一年,他们怕楼盘成为烂尾楼,不敢支付完全部的购房款。主办法官实地勘察后,了解到涉案楼盘已正常复工,当庭做原被告的工作,双方当庭均表示有调解的意愿,被告同意按合同约定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支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庭后,主办法官积极追踪及协调案件的进展,被告在原告的协助下一个星期内就办好了银行贷款按揭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对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也产生了矛盾,在主办法官耐心的劝说下,由原告主动承担。最终调解工作圆满结束,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赢得了大家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