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价水平的日趋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有时没钱还款还多办一张,以卡还卡,逐渐使他们成为了“卡奴”。
11月29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个关于信用卡纠纷的案件,原告农行某支行诉称与被告陈某签订一份《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陈某用该卡购买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越野车,申请金额40万元,分36期,但后来陈某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农行某支行遂将陈某告上了法庭。原告诉请被告陈某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复利、滞纳金(以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以百分之五计收滞纳金),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法官提醒:信用卡也称贷记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透支本质上属于信用贷款业务,信用卡越多越应该妥善管理,最好用备忘录记录每张卡的还钱时间,否则很容易拖欠银行的借款,惹上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应注意理性消费,养成合理的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