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自2015年6月成立以来,一直努力探索家庭暴力案件的审判机制,充分结合当地民情民俗等实际,积极创新举措,坚持多方联动,全力杜绝家暴现象的再升级,为家暴受害者举起“司法之盾”,用法律武器维护家庭弱势群体的权益。
2016年,家事巡回法庭共调解涉家暴离婚案件23件,因家暴判决离婚案件28件,诉前调解涉家暴案件24件,发出人身保护令5份。
建立家暴案件联动调解机制。东兴法院积极与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协调,推动形成了法院为主、各职能部门联动调解的综合解决机制。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联动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及时有效地干预、制止家庭暴力行为。2016年3月,东兴市妇联牵头设立“惜缘”工作室,致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家事巡回法庭法官作为工作室志愿者,积极与多部门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至今已参与调解涉家暴纠纷32起。
建立人身保护制度,防止家暴继续发生。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威胁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如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院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将人身保护裁定抄送给被申请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妇委会、社区或居委会,对裁定人身保护后再出现的家暴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强化法官职权职能,加强证据调查。针对家庭暴力案件,东兴法院在发现客观事实、追求实质公正价值取向指导下,强化法院依照职权调取相关证据的职能,采取上门走访调查,向当事人邻居、亲人及社区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等方式收集证据,并加大加害人举证责任,全力维护受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定期上门回访,及时帮扶救助。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对当事人保持关注,不定期进行电话沟通、上门走访,掌握近况。并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帮教工作。共回访离婚案件39人次,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救助2个,为一位受家暴妇女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协调村委会为离婚妇女落实五保或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