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一男子好吃懒做,又毒赌均沾,在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竟把手伸向家人,多次作案盗走大量首饰及现金。5月15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以林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林某平日无所事事,靠家里人养活。后竟因无钱可用打起了家境宽裕的姐姐的主意。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林某先后四次盗走金元宝一个、金手镯一个、金项链三条、金吊坠二个、金锁一个,港币三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其玩乐及赌博。其姐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经民警排查后,林某被抓获归案,涉案的黄金首饰估价达到353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