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于庭前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高效的结案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
2016年12月28日,原被告签订《清洁承包合同》,约定原告钟某承包被告公司清洁卫生工作,后因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被告仅支付一万元承包费,原告钟某在余款未收到的情况下起诉至东兴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人东兴法院副院长曾宪林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小,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庭前调解纠纷,因被告联系电话不详,曾宪林主动登门了解案情,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愿意清偿余款。原告钟某于次日一早申请撤诉,拿到余款的原告对法院的处理方式很满意。
东兴法院院领导带头推行简案快审,主动出击,于庭前成功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的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