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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为填赌坑 男子“两头骗”租赁汽车获刑


作者:袁艺玲  发布时间:2017-05-27 15:56:48 打印 字号: | |


东兴一男子染上赌瘾,因经济拮据,两次冒用他人名义租车后将租借车辆抵押给他人抵债。5月2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2011年10月份,颜某使用假名并以其朋友做担保人向汽车租赁公司租用轿车,并让其朋友使用身份证及驾驶证帮其租车。后其与一名女子到南宁赌钱,赌输之后,其便叫该女子充当车主将车抵押给他人共得款2万元。后其没钱将车赎回,汽车租赁公司联系其交其还车时,其由于无法将车归还便停机逃匿。


2012年11月23日,颜某又再次用其朋友的身份信息租用东兴市某自驾车租赁公司的一辆轿车。2013年1月1日,颜某向梁某借款4万元,并冒充车主把该车抵押给梁某。后颜某无力将车赎回,在车主催促还车的情况下关机逃匿。案发后,被告人颜某的家属退还梁某4万元并要求梁某将涉案车辆交给民警处理,民警随后将该车返还被害人黄某。经估价,涉案的两辆车共价值24798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字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法院综合案件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