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在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法官助理的主持调解下,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江平法庭签订离婚纠纷调解协议,被告男方当场交付补偿金,随后女方当事人在法警的陪护下离开,一件涉家暴家事案件得以迅速化解。
案件女方当事人曾某于一周前到东兴法院江平法庭起诉离婚。按家事案件调解优先的审理流程,法庭工作人员先对曾某进行询问了解,曾某反映男方有涉家暴情形,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身的人身安全表示担心。这情况立刻引起家事法官助理的注意。
家事案件通常因涉感情纠葛、复杂的家庭关系,当事人情绪易激动,极易引发极端事件。自从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东兴法院的家事审判针对这种情况已经形成有效的流程,先重点审查有无家暴情形,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释明反家暴人身保护令等法律,并单方核实、确认相关情况,迅速先行介入,必要的情况下依职权调查取证家暴等恶习情形并做好被告思想工作,预防诉后家暴等。
在本案中,家事法官助理还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心理干预、心理缓解,在双方当事人都无意于婚姻家庭的延续的情况下,为双方的和平分手主持调解,并让双方在理智中各自作出让步,最后达成妥协。针对女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顾虑,在调解过程中还特别安排了法警维持秩序,在调解结束后再由法警陪护女方当事人离开法庭,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保护弱势群体的要求,把反家暴法实施在细节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