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印象中的离婚案件,可能都是双方面红耳赤地相互指责、谩骂,而回忆起曾经的美好、相濡以沫,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6月14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一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现场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平分手。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于2013年结婚,并在同年生育有一女。2014年,丈夫赵某发生车祸导致残疾,需要依靠拐杖走路,添衣吃饭都需要旁人照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整个家庭陷入痛苦和贫困之中;因夫妻之间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感情日益淡薄,2016年初王某开始搬出独居至今。今年2月份,王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东兴法院起诉与赵某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东兴法院主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的父母亲,了解到赵某的身体及生活状况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赵某家中,当场对案件进行调解。赵某主动提出为了不影响王某的今后生活,同意离婚。法官也充分征求赵某父母的意见,他们也表示支持儿子的想法,在离婚后愿意承担起照顾赵某的责任。最终,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一起没有喧嚣的离婚案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