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东兴:离婚后拒付儿女抚养费 男子拘留所里过父亲节
作者:裴玉洁  发布时间:2017-06-19 17:13:56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父爱如山,而东兴市一名男子朱某在与前妻离婚后,却拒绝支付自己一双儿女的抚养费。6月1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这位“老赖”父亲,最终在拘留所里度过了2017年的父亲节。

 

朱某与叶某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2015年1月,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叶某离婚,并申请儿子小冬的抚养权。2015年2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女儿小平、儿子小冬由叶某抚养,朱某每月支付小平、小冬各500元抚养费,从2015年3月起支付。朱某在向一双儿女支付5个月的抚养费后,便中断了抚养费的支付,并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人也不在住处,叶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受理案件后,东兴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了解到朱某正在一家瓷砖店上班。6月17日一早,执行法官与法警前往该瓷砖店蹲点等候朱某的出现。在店铺中,见到身穿制服的执行法官与法警,一直东躲西藏的朱某吓得两腿发软,瘫坐在了地上。执行法官将朱某拘传回法院后,对其进行了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教育,朱某却依旧声称自己没有支付所拖欠抚养费的能力。针对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东兴法院依法作出对朱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