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星期六晚8点,东兴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一个被执行人的电话,称愿意将其名下的一辆宝马汽车交由法院扣押,作为执行担保。
原来,被申请人邓某因欠申请执行人3万多元债务未还,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月29日当天该失信被执行人开车到深圳机场欲乘搭飞机前往外地,但购买机票时被机场告知:因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无法乘坐飞机的邓某十分懊悔,决定从千里之外开车赶回东兴,到法院“投案”,尽快还清欠款,了结案件。执行法警接到电话后赶到法院加班,对邓某的宝马汽车进行了扣押。7月31日,被执行人邓某带着3.2万元到法院,在执行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清偿了所欠的全部债务,并申请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相当于向全社会宣布这个人是不诚信的“老赖”,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法官在此提醒有执行案件未了结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免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