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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闹上法庭法官调解平息纷争

作者:覃子见   发布时间:2017-10-30 16:28:08 打印 字号: | |

 

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因汽车租赁产生分歧的案件,10月30日上午,案件主办人约请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林某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与陈某于2016年6月14日签署一份《汽车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陈某向林某承租小汽车一辆,租金为每日300元,租赁期限届满后,陈某尚欠5000元租车款,双方由于产生分歧,无法协商,林某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院。

案件主办人以化解纠纷、平息事端为出发点,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的方式进行协商解决,最终陈某当场履行合约条款,一次性支付5000元租车款给林某,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日夏